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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通知
时间:2009-11-20 来源: 作者: 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实施精品战略,加强学位论文管理,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发生,进一步做好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现将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系统介绍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以《中国学术文献网络出版总库》为全文比对数据库, 可对学位论文中抄袭及篡改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进行快速检测,并出具论文复制内容、复制源及复制比的详细比对报告。

二、          论文检测要求

所有毕业及申请学位人员必须在论文答辩前提交正式答辩论文的word文档全文参加学位论文检测工作。该项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进行。校直各单位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工作在学校图书馆412房间,各附属医院学位论文检测工作在医教部教务科进行。

三、          论文检测结果

1、研究生撰写学位论文中所有参考或引用内容,必须按规定进行标引(包含研究生学位论文),若检测报告中论文文字重合部分与重合文献来源无引证关系,一律视为抄袭。

2、检测报告中全文文字复制比(有引证关系)在30%以下者,可直接参加学位论文答辩;超过30%者,由各部院系将检测报告直接反馈给研究生导师,待论文修改完成后进行复测(只能复测一次),在复制比小于30%,并由导师签署意见后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复制比超过50%者,取消答辩资格,并延期半年毕业。

3、研究生在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前,需将论文检测报告、答辩委员聘请书及学位论文一同送答辩委员。在论文答辩时,由答辩委员会根据论文复制比、重合内容性质等,结合各学科专业具体情况讨论,并由答辩秘书填写《“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审核意见表》(见附件),同学位档案一并上交分会。对答辩委员会初步认定存在学术不端现象(抄袭、剽窃等)的论文,由各分委会进行复核认定。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并将此通知和具体要求传达至研究生导师和全体研究生。由于该系统检测方式为机械比对,因此对判定学位论文是否存在抄袭等现象,仅有一定参考价值。为确保论文认定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最终结果须专家综合判断。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研究生导师在学位论文检测过程中注意积累经验,同时总结和分析研究生学位论文问题产生的原因,杜绝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

附件:“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审核意见表.doc

 

 

                             研 究 生 院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