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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4-14 来源:研究生院 作者:赵文亮 浏览: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陕教位〔2015〕4号)要求,现就2015年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以学位证书颁发日期为准),在我校获得博士学位者的非涉密学位论文。

二、推荐原则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推荐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评选、推荐出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应依照以下标准:

(一)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二)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三)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三、推荐程序

各单位依据学校分配的推荐名额,对本单位评选范围内的博士学位论文进行自评,确定推荐名单,准备推荐材料,按照要求报研究生院教学培养处(上报材料及有关要求在学校网站通知附件下载)。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学位授予单位所报送的博士学位论文纸质版和电子版,必须是国家图书馆的存档原文或其复印件。

(二)在推荐参评学位论文时,应注明参评学位论文属于“基础研究类”或“应用基础研究类”。

(三)推荐表中最多只能填写5项已经公开发表或审批的代表性成果;各项成果均应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并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且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及获得博士学位后一年内获得;推荐单位要准确填写推荐表中各项成果的查询信息,确保按此查询信息能查询到相应成果,以便于专家评议时核查。若提供的查询信息不准确,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推荐单位自负。

(四)报送的博士学位论文必须为非保密论文,且其内容可在互联网上公开评审并全文公示。

(五)为简化程序、厉行节约,各单位报送推荐学位论文时,除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和学术保密审查证明外,暂不报送纸质材料,待确定通过学校评审后,再报送纸质材料。期间务必确保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的一致性。

五、注意事项

(一)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分为“基础研究类”和“应用基础研究类”两类。“基础研究类”论文,突出原始创新,激励博士生在本学科前沿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论文,突出服务需求,激励博士生从国家、区域或行业重大需求中,提炼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学问题开展研究。

(二)各单位要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学术失范行为和学位论文原文的审查力度,确保推荐学位论文的质量。对有学位论文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单位,将取消有关学位论文的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三)各单位于4月21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上报研究生院教学培养处。

联系人:赵文亮

联系电话:774441

邮箱:yjsypyc@fmmu.edu.cn

研究生院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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