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陕西省研究生教育质量,引导和激励我省研究生强化创新意识,开展创新实践,提升创新能力,陕西省教育厅、省学位委员会决定举办第二届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暨创新成果洽谈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条件
作品的主要完成人是目前在学研究生或2015年毕业的研究生。
二、组织形式
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负责成果展的规划设计、组织、协调工作,包括制定展会实施方案、展区布展设计方案、征集参展作品、资格审查和各奖项初评等具体工作。设立理科、工科、文科三个评审分委员会,每个评审分委员会由11人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聘请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科研院所、企业等的专家担任评审委员。
三、参展内容
理科、工科参展作品为研究生在学期间原创的科技创新实物作品、高水平学术论文(含录用)、已出版(含已签订出版合同)学术著作、技术设计图表、发明专利(含已受理)等。
参展形式以宣传展板展示为主,实物可同步展示。同时,参展作品将以电子展的方式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进行宣传。宣传展板、宣传视频及宣传册等由参展单位按要求自行制作,承办单位将对省级创新成果实行集中展示,展位设计由各参展单位负责。
(一)展板规格
宣传展板规格为0.9m(宽)×1.2m(高),竖版,申报人员自行设计。
(二)展板内容要求
作品简介:200字左右;
图片(含图表):2-3张,要求有图注;
创新点:100字左右;
作品成员信息:姓名、年级、专业;
指导教师信息:姓名、职称、研究方向。
每个参展作品可提供3-5分钟的宣传视频,所有视频文件请刻录在CD-R或DVD+R光盘上,每张CD-R或DVD+R光盘可以刻录多个作品的内容,请在盘面上注明光盘中的内容清单(标记学校名称、作品名称、时长等)。视频压缩采用H.264/AVC (MPEG-4 Part10)编码、分辨率不得低于640*480建议为720×576。
(三)展区布置
由组委会对布展工作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参展单位在指定区域内布展。
①单位展区
标准展位规格为3m×6m。展位以参展单位为单位进行申请,参展作品不分类别,在本单位的展位进行集中展出。展位面积不够的,可以提出申请,申请的规格以3m×6m为1个标准单位。
②特展区
特展区分为实物展示区、专利展示区、软件展示区、论文展示区及艺术作品展示区五个主题区域。参展单位可以推荐本单位1-2件代表作品在组委会指定主题区域内参展。
四、相关要求
1.此次成果展是陕西省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目的在于鼓励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展示科研成果、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引导和激励研究生开展创新实践,为研究生展示(展销)学习创新成果、促进就业创业发展提供良好平台。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研究生积极申报,提出参展申请并填写《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第二届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暨创新成果洽谈会参展作品推荐排序表》(附件2),《第二届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研究生发明专利汇总表》(附件3),《第二届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实物参展作品说明及洽谈信息》(附件4)。并于9月30日前将申请表(一式11份)、成果展参展作品推荐排序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宣传展板、视频的电子版;研究生发明专利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实物参展作品说明及洽谈信息纸质版及电子版报研究生院教学培养处。
五、成果评审及奖励
本次成果展,将聘请相关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专家等组成成果展奖项评审委员会,对相应类别参展作品进行评选,分别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和优秀组织奖,一等奖评选比例为20%,二等奖评选比例为30%,优秀奖若干。
评审委员会审定的成果展评奖结果,在省教育厅和省学位委员会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无异议,由主办方公布评奖结果并对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如发现有学术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撤销所获奖励,通报批评,并责成相关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研究生院教学培养处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