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陕教位〔2017〕1号)要求,现就学校参加2017年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以学位证书颁发日期为准),在我校获得博士学位者的非涉密学位论文。
二、推荐原则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推荐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评选、推荐出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应依照以下标准:
(一)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二)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三)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三、推荐程序
各单位依据学校分配的推荐名额,对本单位评选范围内的博士学位论文进行自评,确定推荐名单,准备推荐材料,按照要求报研究生院教学培养处(上报材料及有关要求已发送各培养单位邮箱)。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的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1.纸质材料。
(1)与存档原文一致的博士学位论文一式一份。请用双面打印或复印后装订。
(2)每篇论文对应的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作者简况表。以上纸质材料均提交一份,请按顺序装订成册,与相应的博士学位论文夹放在一起。
(3)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单位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
(4)证明材料一式一份。必须是与论文推荐表中所填5项代表性成果对应的证明材料,并单独装订。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若为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需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若为审批后的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与之无关的其余材料一律不要提供。
2.电子材料。
(1)博士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格式);
(3)作者简况表(WORD格式);
(4)简况表汇总数据库(DBF格式)。
(二)各学位授予单位所报送的博士学位论文纸质版和电子版,必须是国家图书馆的存档原文或其复印件。
(三)在推荐参评学位论文时,应注明参评学位论文属于“基础研究类”或“应用基础研究类”。
(四)推荐表中最多只能填写5项已经公开发表或审批的代表性成果;各项成果均应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并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且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及获得博士学位后一年内获得;推荐单位要准确填写推荐表中各项成果的查询信息,确保按此查询信息能查询到相应成果,以便于专家评议时核查。若提供的查询信息不准确,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推荐单位自负。
(五)报送的博士学位论文必须为非保密论文,且其内容可在互联网上公开评审并全文公示。
(六)务必确保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的一致性。
五、注意事项
(一)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分为“基础研究类”和“应用基础研究类”两类。“基础研究类”论文,突出原始创新,激励博士生在本学科前沿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论文,突出服务需求,激励博士生从国家、区域或行业重大需求中,提炼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学问题开展研究。
学术型博士学位论文可推荐参评“基础研究类”和“应用基础研究类”两类,专业型博士学位论文只能推荐参评“应用基础研究类”。
(二)报送的电子版材料,应按照附件的名称及类别归类并建文件夹。
1.请勿按论文作者归类建文件夹,如:第四军医大学-张三-作者简况表、论文。
2.正确格式为:第四军医大学-附件1推荐表-张三、李四、……;第四军医大学-附件2作者简况表-张三、李四、……;第四军医大学-论文-张三、李四、……。
(三)报送的汇总数据库除在“填写说明”中有特殊说明的外,所有字段均为必填字段,若无则填“0”。(数据库较去年增加了两个字段:论文序号与参评类别。)
(四)各单位要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学术失范行为和学位论文原文的审查力度,确保推荐学位论文的质量。对有学位论文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单位,将取消有关学位论文的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五)各单位于3月14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上报研究生院教学培养处。
联系人:赵文亮
联系电话:774441
联系邮箱:zhaowl@fmmu.edu.cn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