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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导师确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4-19 来源:研究生院 作者:陈刚 梁平 浏览:

基础部、各系、各附属医院:

为做好我校2016年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导师确定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招生计划

本校应届招生计划拟按照55人执行,其中推免生计划18人,剩余37个指标延续往年做法,分专业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二、导师上报原则及人数

1、向上一年度新晋的各类国家级和军队级人才奖项获得者、近两年产生的优博/优硕(含提名)导师、学校优秀导师和2015年获批国家或军队重点及以上项目的导师倾斜。

2、优先考虑连续2年未招过本校录研应届生的导师,连续2年招收本校应届硕士研究生的导师今年不再确定为导师人选。

3、已列入转业复员对象和各单位已上报退休的人员不得列入2016年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导师。

4、已确定为2010级八年制学员临床导师的,不得招收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导师选择

1、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口腔医学、药学、护理学及航空航天临床医学专业仅能选择对应一级学科符合条件的导师。

2、推免的临床医学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导师,仅限基础医学与预防医学;推免的口腔医学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导师,仅限口腔基础医学。

各部院系按上述上报原则,于4月20日18:00前按规定人数上报导师名单至研究生院。届时,由招生处会同干部处根据考生志愿和专业录取超缺情况确定专业和导师。

政治部干 部 处

研究生院招生处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